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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企下岗退休职工生活有保障

1999-05-0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杨荣 我有话说

本报太原5月5日电(记者杨荣)山西国有企业“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抓得紧,成效好。到今年一月初,全省42.4万名下岗职工中,已有23.4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达55.3%;未就业的19万下岗职工中,已有17.69万人进入再就业中心进行业务培训,其中99.85%的下岗职工领到了基本生活费。

全省66.3万名离退休职工中,地方企业的46.5万名离退休职工从去年6月起全部按时领到养老保险金,中央企业的19.8万离退休职工从去年9月起按时领到养老保险金。基本生活费、养老保险金的足额发放和再就业工作的有效实施不仅为全省赢得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更为国企减人增效、大搞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创造了条件。山西的经验和做法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赞扬。

山西国有企业“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能取得上述成绩,一个重要原因是省委省政府确实把“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早在去年6月,省委书记胡富国就深入太原、临汾等地市调查国有企业职工的下岗分流情况,并在广泛听取各地市各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主持制定了《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指导意见》等六个文件,就国有企业职工的下岗分流、下岗职工的生活费和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发放、生活费和养老保险金的筹集、再就业中心的建立、下岗职工的培训和再就业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地市各部门各企业都要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生活费发放、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发放和再就业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为切实把“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抓出成效来,省政府还和各地市各部门签订了“两个确保”和再就业目标责任书。

措施得力是山西国有企业“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做得好的另一原因。以筹集下岗职工的生活费和再就业资金为例,省委省政府首先制定了“三三制、三家抬”的筹资方法要求企业、社会、政府全力以赴把资金筹集好,然后一个地市一个部门落实资金。凡有能力筹集资金而不筹集、不缴纳的企业,有关部门就通过司法部门强制其缴纳,并取消其法人代表评选先进、晋级增资、出国考察的资格。凡企业和社会确有困难难以筹集的资金,政府要优先列入财政预算兜底解决。财政确有困难的,先向上级机关反映,如上级机关无力解决时,财政要调整预算结构确保下岗职工的生活费、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和再就业资金。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全省很快筹集了大量资金,不仅使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领到足额的生活费、养老金,而且使脱离中心转到社会保险机构和民政部门的失业人员也按时领到了失业救济金和最低生活费。再如再就业工作,省委省政府不仅制定了优惠政策,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鼓励非国有、非公有经济吸纳下岗职工,还采取了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发展劳工合作和劳务输出等措施,为下岗职工开辟了各种各样的就业渠道,使全省很快形成了“企业内部挖潜安置一批、改革搞活企业复岗一批、企业生产自救消化一批、发展两非(非公有、非国有)经济吸纳一批、开展社区服务分流一批、退二(第二产业)进三(第三产业)进一(第一产业)转移一批、培育新的增长点吸收一批、组织劳务输出解决一批、鼓励自谋职业分化一批”的下岗职工再就业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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